《黄帝内经》论针刺禁忌

时间:2021-03-20作者:天师府来源:原创 点击:2043

针刺疗法是我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,因其手法简便、疗效可靠、见效迅速,故历经数千年而不衰,至今仍发挥着巨大的作用。然而,倘若操作不当,也可能会发生身体损伤,甚至危及到生命安全。鉴于此,《黄帝内经》禀持以人为本思想,提出了若干针刺时必须遵守的禁忌要求,明确指出:“从之有福,逆之有咎”(《素问·刺禁论》)。这是所有针灸学习者必须谨守的根本原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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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必一其神,令志在针 

针刺治病,针行于医者之手,应于患者之身,既能解除病痛于顷刻,亦可断人性命于瞬间。其严重后果之所以会发生,除操作不当、技术掌握不熟练之外,更多的还在于操作时的掉以轻心、三心二意。故《黄帝内经》反复强调、再三要求针刺之时,医者务必要“神无营于众物”(《素问·保命全形论》),“专意一神”、“必一其神”、“令志在神”(《灵枢·终始》),“如临深渊,手握如虎”(《素问·保命全形论》),唯有如此,才能使心到、眼到、手到,从而确保疗效而绝后患,否则害人不浅。

二、凡刺胸腹,必避脏腑 

五脏,乃身体构成、气血化生、精气贮藏、生命活动的核心,为“中之守”、“身之强”,故“得守者生,失守者死”,“得强则生,失强则死”(《素问·脉要精微论》)。而“脏腑之在胸胁腹里之内也,若匣匮之藏禁器也”(《灵枢·胀论》);加之胸部、两胁、背部以及后腰等处,皮肤薄肌肉少,一旦针刺不慎,很容易伤及五脏,性命堪忧。

因此,《素问·诊要经终论》提出:“凡刺胸腹者,必避五脏”。众所周知,刺伤心脏,可骤停而亡;刺伤肝、脾、肾,易使之出血,若再留针,脏器随着呼吸而上下,创口扩大出血加重,乃有性命之虞;刺伤肺脏,轻者“气胸”,重亦命亡。《素问·刺禁论》所谓:“刺膺中陷,中肺,为喘逆仰息”,就是深刺胸部而伤肺,导致“气胸”的真实写照。

在《素问》的《刺禁论》、《四时刺逆从论》、《诊要经终论》等篇中,多次提到因不慎而刺中心、肺、肝、肾、脾,其死期分别为一日或环死、三日或五日、五日、六日或七日、十日或五日。虽说实际的死亡时间并不完全如此,但容易致死则是千真万确,即在今天的条件下,也常救之不及,故不可不知、不可不慎、不可不遵。

古人素有“胸背薄似饼,肚腹深似井”之说。揣其意是指胸背皮薄肉少,深刺易伤及心肺,当小心为妙,以浅刺为宜;而腹腔空间较大,且刺伤胃肠膀胱的后果不如心肺危重,似可深针。其实不然,刺伤诸腑,后果同样不轻。《素问·刺禁论》所谓“刺少腹,中膀胱,溺出,令人少腹满”,即指刺破膀胱,小便流入腹腔,因污染而致腹膜炎的恶果。更何况,两胁乃是肝脾所居之要害处,而孕妇之小腹更关系到母子之存亡。是故,绝不可因前人有“肚腹深似井”之说,就肆无忌惮而深刺,这绝非《内经》之意。《素问·诊要经终论》提出“刺胸腹者,必以布憿著之,乃从单布上刺”,即凡刺胸腹部位,要先用布巾或布条包裹被刺之处,再从布上进行针刺,此法虽说大可不必,但浅刺之意则是显而易见,其根本目的就在于勿因深刺而伤五脏。

三、藏有要害,不可不察 

《素问·刺禁论》指出:“藏有要害,不可不察”。所谓“藏”,作“脏”字讲,即指五脏;若作“贮藏”之“藏”字讲,则指体表上的某些穴位,在其深层藏有非常重要的组织,一旦刺中,后果同样严重,亦可祸及生命。故对这些藏有要害的部位,亦须小心谨慎,非针不可时,当以浅刺、斜刺为宜。

综观该篇全文,以上二者皆有所述,就后者而言,如:“刺头,中脑户,入脑立死。”脑户穴在后项正中,发际上1.5寸处,其深处所藏乃延髓组织,深针刺伤,轻则导致全身瘫痪,重则立即毙命。“刺脊间,中髓,为伛。”脊椎里所藏是脊髓,凡刺椎间之穴,倘若深针,一旦伤及,轻者可致驼背腰屈,重者截瘫。“刺缺盆,中内陷,气泄,令人喘咳逆。”缺盆即左右锁骨上窝,下面所藏乃肺脏,直刺深针伤及肺脏,以致肺气外泄,乃可出现喘咳气逆、呼吸困难,即今日所说之“气胸”。

四、血行脉中,针宜避之 

“脉者,血之府也”(《素问·脉要精微论》),而“人之血气精神者,所以奉生而周于性命者也”(《灵枢·本脏》),宝贵之至,不可妄伤。《素问·刺禁论》指出:“刺跗上,中大脉,血出不止,死”;“刺郗中大脉,令人仆,脱色”;“刺阴股,中大脉,血出不止,死”;“刺气街,中脉,为肿”;“刺臂太阴脉,出血多,立死”。

以上种种,足背跟、腘窝中、大腿内侧、腹股沟、手腕寸口处与腋窝处等部位,其深处都藏有大动脉血管,针刺之时务必要避开。应避而未避开,一旦刺破,轻者导致局部血肿,重者出血不止,甚至休克、死亡。临床实践中,针刺时造成毛细血管、小细管破裂的情况时有发生,遇到这种情况,也不用紧张,只需用酒精棉球、纱布按压几分钟就自然止血,不会对身体产生影响。

五、壮幼强弱,深浅有别

《灵枢·逆顺肥瘦》谓:“年质壮大……刺此者,深而留之”;“婴儿者……刺此者,以毫针,浅刺而疾发针”;“瘦人者……刺此者,浅而疾之”。《灵枢·根结》谓:“刺布衣者,深以留之”;“刺大人者,微以徐之”。显而易见,人体的年龄有壮幼之别、体质有强弱之异,针刺深浅必须因人而为,方各得所宜。所以然者,青壮年龄气血方刚、普通百姓勤劳多动,皆身体结实,对针刺激的耐受力较强,且病多实证,故可深刺、并可适当留针;而老年幼儿气血不足、古代达官贵人养尊处优,皆体质柔弱,对针刺激的耐受力较弱,且病多虚证,故宜浅刺、缓慢进针而少留针。

对于身体特别瘦弱、气血亏虚甚者,更须浅浅刺入、快进快出;而婴儿发育未始、五脏柔弱、气血不充、神气更怯,加之不能以固定的体位持久与以配合,故必用针刺之时,尤应用最小之毫针、浅浅刺入、快进快出、绝少留针。倘若相反,年壮体实者,仅以小针浅刺,则无异于隔靴搔痒,使病痛难除;老幼体弱者,反以长针深刺,简直就是落井下石,不仅难以奏效,更伤原本就不足之正气,甚可危及生命。斯言绝非危言耸听,此实乃《内经》治疗学“三因制宜”原则之至理,不可不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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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施针待时,谨守其机 

针刺治病,疗效的好坏、意外的发生与否,除上述禁忌要求必须遵守外,还与针刺时的时机适宜与否密切相关。《灵枢·终始》指出“凡刺之禁”:“新内勿刺”,“新怒勿刺”,“新劳勿刺”,“已醉勿刺”,“已饱勿刺”,“已饥勿刺”,“已渴勿刺”;《素问·刺禁论》亦指出:“无刺大醉”,“无刺大怒”,“无刺大劳”,“无刺新饱人”,“无刺大饥人”,“无刺大渴人”,“无刺大惊人”。

为什么在大饥大渴、情绪波动之时,暴饮暴食、过度劳累、男女同房之后,不可立即针刺?原因很清楚,当此之际,该机体的气血经气不正处于亏乏不足,便当逆乱不顺,斯时针刺,非但难达预期之效,反会导致若干不良后果。如《灵枢·终始》所说:当“其脉乱气散,逆其营卫,经气不次”之时,“粗工不察”,“因而刺之,则阳病入于阴,阴病出于阳,则邪气复生……是谓伐身”。

显然,粗心大意者,不详审针刺时的时机适宜与否,正当气血逆乱之际而妄施针刺,既可使原本在表之邪深入到里,亦可使原本在里之邪外窜到表,邪气非但未被制伏,反而猖獗四处泛滥,以致正气益衰,身体倍遭摧残,实乃粗工之罪。同时,在上述不宜之时机进针,因机体对针刺激的耐受力下降,还容易发生晕针等意外。由是,临床针刺如遇上述不宜之时机,务必要让饥渴者适当饮食,使精气得以补充;而其它情况者,则一定要让其充分休息,使疲劳得以恢复、情绪得以平静、醉饱得以缓解。总之,必须待其气血平和、经气顺畅、神气安定之后,方可针刺,才能确保疗效,又防意外发生。《灵枢·终始》所谓:“大惊大恐,必定其气,乃刺之。乘车来者,卧而休之,如食顷,乃刺之。步行来者,坐而休之,如行十里顷,乃刺之”意即指此。

综上所述,学针灸者必须严格遵循《内经》所提出的针刺原则,同时亦需掌握现代解剖学基础知识,深入全面了解人体构造和生理特点,在不断地实践探索中提高临床治疗水平。

(文/华汛   编辑/华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