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医术语浅释:“病”“症”“证”
辨证论治是中医学认识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,“病”、“证”和“症”是这一原则下的基础概念。弄清三者的涵义及相互关系,有利于我们准确地理解疾病,从而做出正确的诊断与治疗。
“病”的概念
“病”即疾病,疾通常指轻病,病是疾之甚,《说文解字》曰:“病,加疾也。”疾病是同义搭配的双音词,在现代汉语中既可指一般的病,也可指重病。
“病”是对疾病的一种概括性描述,是有特定的致病因子、发展规律和生理变化的异常生命状态,如现代的感冒、鼻炎,古籍中的胸痹、积聚等。
“症”的概念
“症”的涵义古今略有不同,在现代中医学教材里,“症”,即症状和体征,是机体在疾病状态下表现出的各种异常现象,包括患者的主观感觉和医生诊查的体征及理化指标等。
头痛、发热、呕吐、烦躁、舌苔等疾病状态下表现的现象都属于“症”的范畴。“症”所呈现的可能是疾病的表面现象,甚至是假象,但这些现象通常有一定的规律性,可以成为医者辩证的依据。
“证”的概念
“证”,在《黄帝内经》等早期典籍中并不多见,今指证候,即证的外候。“候”指事物变化的情况或程度,如火候、气候等,证候则是对疾病当时所处阶段的病位、病因、病性等多方面的病理性概括。
“证”是传统医学常用的专用名词,如气虚证、痰湿证、风寒感冒证、心脾两虚证等。“证”反映了疾病的本质,是辩证的结果和论治的依据。
“病”“症”“证”之间的关系
“症”、“证”是“病”的组成内容。“病”是在致病因子作用下,身体出现的具有一定发展规律的正邪对抗、阴阳失衡的全部演变过程,其表现为若干特定“症”和各阶段相适应的“证”。
“症”是认识“证”和“病”的基础。“症”自始至终贯穿于疾病发展的整个阶段,某一阶段的病状和体征组合则构成证候。“症”作为正邪斗争状况的直观反映,在疾病过程中不断变化。
“病”与“证”都是对疾病本质的认识。疾病反映的是贯穿整个病程的基本矛盾,而证候反映的是疾病某一阶段的主要矛盾,各阶段的症候贯穿并叠加在一起,便构成了疾病的全过程。因此,一个“病”可以有多个“证”组成。
此外,同一“证”又可见于不同的“病”中。“病”与“证”之间存在着同病异证、同证异病的关系,中医讲对证下药,所以有“同病不同方”“异病同治”之说。在临床上,辨病与辩证都是对疾病本质的认识,正确地取舍与结合,会使诊断更全面、更准确。
正确诊断是有效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前提,“病”“症”“证”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,三者合参可以提高中医辩证水平。另外,道医四象脉诊辨病脉与辨证脉,是依靠传承之力从人体气机的层面辨明疾病的变化,准确率更高。
文字整理/华增